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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氣污染物 - 臭氧及光化學氧化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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臭氧及光化學氧化劑

 

   臭氧並非由市區或工業區某些特別工序所直接導致排放於大氣中,因此只能視為一種次生污染物。臭氧及其他光化學氧化劑(例如過氧鉟基硝酸鹽類及甲醛),是由太陽的紫外光與氮氧化物 產生作用(稱為光解作用)而形成。它的生成和濃度與初生污染物及紫外線有直接關係。在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存在時,會產生高濃度的臭氧。

 


 

臭氧和太陽輻射

   臭氧主要由紫外光作用生成,因此可想而知當白天有強烈太陽輻射,而其他氣象條件(例如低風速,空氣污染物向上移動受到限制)不利於污染物擴散時,便會形成高濃度的臭氧。這種臭氧的形成與太陽輻射的關係可以透過1994年7月10日葵涌的臭氧水平來展示。下圖可見一斑。

 1994年7月10日葵涌的臭氧濃度圖示 

 

   在這一天內,污染物水平的日夜間變化由氮氧化物及臭氧的背景水平開始可見。早上6時汽車和工業活業開始運作,因而首先增加一氧化氮濃度。但它的濃度在早上相當迅速消失,由於太陽輻射在11時漸次加強至最高點,致使一氧化氮透過光化學氧化作用生成二氧化氮,它的濃度在下午1時最高,然後徐徐消退,利便臭氧的生成,而臭氧在約2-3時濃度最高。當太陽輻射在黃昏減弱時,光化學作用所生成偏高的污染物水平開始下降,而臭氧水平亦在晚上約8時降至其背景濃度。